skip to main
|
skip to sidebar
Estelle 奕晴 3E1 =))
2008年2月21日星期四
说声对不起
1。我和父母没有发生类似的误会。所以不能和大家分享。
2。我认为春花的父亲看她的日记是不对的,因为我觉得日记簿是春花私人的东西,不管是她爸爸,妈妈,姐姐,哥哥或妹妹也好,都应该尊重春花的私隐。
3。我不同意。因为即使春花的爸爸做错了,她也不应该因为赌气而奔出家门。 这会使她的爸爸担心。
4。我一定会生气,但我知道爸爸一定会有他自己的理由的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
较新的博文
主页
订阅:
博文评论 (Atom)
我的简介
eSteLLe 郑奕晴=)
:D
查看我的完整个人资料
博客归档
博客归档
一月 (1)
八月 (4)
三月 (1)
二月 (1)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